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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照肖像使用许可合同

时间:2026-01-30 16:36:31
剧照肖像使用许可合同

剧照肖像使用许可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剧照肖像使用许可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剧照肖像使用许可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应以下列第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若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乙方所授予权利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有权自行或聘用编剧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第六条 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第七条 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 甲方行使乙方授权的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担任甲方顾问,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剧照肖像使用许可合同2

甲方(授权人):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被授权人):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 用于制作广告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许可使用

1.1 许可使用内容:甲方许可乙方使用

1.2 许可使用范围: 全世界范围内

1.3 许可使用载体:

1.3.1 平面广告:报纸、杂志等形式;

1.3.2 户外广告:户外大牌、海报、地铁广告、机场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灯箱、挂旗、仿真俑)等;

1.3.3 媒体广告:媒体、互联网大型网站宣传等

1.4 使用许可类型:□ 排他许可使用;□ 普通许可使用

1.4.1排他许可使用是指图片资料著作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图片资料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图片资料著作权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图片资料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图片资料。

1.4.2 普通许可使用是指图片资料的著作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图片资料,并可自行使用该图片资料和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二条 许可使用期限

2.1 本合同授权许可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2 甲方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前 30 日,如需续展许可使用期限,双方应重新达成协议,否则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三条 许可使用限制

3.1 乙方在许可使用过程中不得有反华排华、歪曲历史、诋毁中国形象、有损形象的情形发生。

3.2 乙方不得有虚假宣传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情形发生。

3.3 乙方应当将发布广告的样稿、广告形式、广告发布时间段、广告投放媒体交甲方审查通过方可发布,并交甲方留做备案。

3.4 甲方若有涉及图片及文字使用规范的意见,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在不违背原创意方向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3.5 乙方承诺使用图片资料仅用于 ……此处隐藏1774个字……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5.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5.1.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剧照肖像素材,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予以交付;

5.1.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5.1.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5.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5.2.1.甲方迟延支付乙方的许可使用费,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予以支付;

5.2.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3.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6.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6.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7.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8.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8.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9.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9.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10.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11.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1.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12.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2.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2.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附件如下:附件一:“乙方剧照”的具体描述。

附件二:乙方应提供的资料明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剧照肖像使用许可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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